3、再次怀孕时胎儿存在问题
再次怀孕时胎宝宝存在问题,如胎儿宫内缺氧、多胎妊娠、宫内感染、胎儿过大等。
三、剖腹产后再次怀孕,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哪些?
如果剖腹产后再怀孕,接近产期子宫会有破裂的危险,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二胎妈妈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1、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。
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,必须注意保护,不能受到挤压。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,乘车、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,家务劳动要适当,睡眠应仰卧或侧卧,性生活应有节制,避免腹部受到撞压。
2、发生腹痛及早就医。
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,腹痛是主要表现。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,宫内压力增大,虽无任何诱因,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,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,必须提高警惕。
3、注意胎动情况。
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,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。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—5次或一天(12小时)至少要有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,均将导致胎儿死亡。这时胎心音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—48小时,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。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4、宜提前住院待产。
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,破裂的危险越大。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5、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。
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,第二次分娩有80%做剖腹产,这比阴道分娩安全。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。
过早,胎儿不易存活;
过迟,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。只要胎儿发育成熟,便可进行手术,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