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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

出处:妈妈育儿网日期:2015-07-31 09:57:27编辑:Chen

四、严格疫情报告:

1.报告方式

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,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(电话、传真等)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,同时,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

2.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,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,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,做好专册登记,统计人数。(患者名单、发病日期、班级分布、主要症状、目前状况、接触史等)

报告顺序:班主任(10分钟内)→园领导(30分钟内)组织排查→疫情报告人(1小时内)→教育管理中心(2小时内)→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。

3.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作。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根据《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》的规定、为了幼儿、职工身体健康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、特定如下制度,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严格执行。

一、认真学习和宣传198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。明确传染病在我国少年中发病率很高,必须加强预防。

二、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。

甲例传染病:鼠疫、霍乱;乙例传染病:病毒性肝炎、伤寒、艾滋病、乙脑等;丙例传染病:肺结核、麻风、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。

三、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:

1、组织领导:园长为领导,保育员、保健员具体工作。

2、工作任务:

把住三个环节:传染源、传播途径、易感人群。

做到五早:早期预防管理、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报告、早隔离治疗。

严格疫情报告:

1、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、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、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。

2、发现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。

3、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,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、尽快报告家长和去医院诊断。

4、凡患传染病的幼儿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入园。教师职工亦同。

本文由妈妈育儿网(https://www.mmyuer.com/)小编编辑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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